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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63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易县城区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突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11-14 11:16: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www.63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易县城区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突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易州镇、城管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易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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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易县城区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突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易州镇、城管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易县城区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突击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易县城区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突击月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创优城市环境,营造畅通、安全、整洁的城区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突击月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收到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5年3月23日至4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范围内街道,重点是朝阳路、迎宾路、金桥街、长安路、金台路、阳元街、开元街、泰元街、靖远街、迎宾大道。
        三、整治内容
        (一)规范整顿出租车市场秩序,依法管控、取缔“黑出租”、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二)规范整顿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三)清理整顿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行为。
        四、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整治交通秩序
        此项工作由公安交警大队牵头,执法局、交通局、工商局配合。同时,实行分工负责制,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调配得力人员,每天不间断巡查执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具体分工如下:
        1、规范整治出租车市场秩序
        (1)对正规出租车,要规范管理,对超范围经营和拒载、甩客、拼客、不打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查处管控要到位,确保正规出租车规范营运。此项工作由交通局负责。
        (2)对“黑出租”、 电动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要加强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扣留,顶格处罚,确保查处管控到位。此项工作由交通局负责。
        (3)严厉查处电动三轮车的违章行为,规范其至非机动车道行驶。此项工作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
        (4)对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维修等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源头管控。此项工作由工商局负责。
        2、治理整顿机动车乱停乱放、违章驾驶等行为
        (1)对各类违法违章车辆,依法严厉查处,该上锁的上锁,该拍照的拍照,该拖走的拖走,该处罚的处罚,该吊销驾照的吊销驾照,一律顶格处罚。特别是对停放的车辆严格管理,做到停车入位、顺向停放。
        (2)加强红绿灯下车辆停放管理,红绿灯下3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此项工作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
        3、治理整顿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行其道行为
        (1)对随意停放的非机动车辆车主进行教育劝导,规范其按要求有序停放车辆。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顶格处理。尤其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充分发挥临街门店的作用,引导其积极主动的做好自家门店前非机动车辆的停放。此项工作由执法局负责。
        (2)对不按规定要求,在机动车道行驶的非机动车车主进行教育劝导,确保其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此项工作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
        (二)清理整顿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
        此项工作由执法局总牵头,公安局、工商局配合。成立4个联合执法小组,每组组长由执法局1名副科级领导担任,成员由执法局5人、工商局2人、公安局2人组成,分包街道,每天不间断进行巡查执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城区范围内跨门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小行业的商贩、摊位,禁止店外经营、作业、加工等行为,清除公共场所堆放物,拆除商亭、商棚等临街私搭乱建违章占道设施。
        2、清理整顿内容。取缔店外占道、马路市场经营;取缔店外加工、制作;清除店外及公共场地堆放的物品;严禁临街私搭乱建,拆除店外及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等违章设施;规范摊点,禁止随意流动占道经营;规范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小菜场、小美容美发店等小行业占道经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安局、执法局、交通局、工商局、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公安交警大队、执法局,具体负责交通秩序、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各单位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执法局、公安交警大队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搞好协调,加强督导。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通过发布通告、利用电视和电子广告屏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感。特别是电视台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曝光不法行为,强化群众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的公众意识,为此次活动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依法整治。按照“规范、稳定、安全、有序”的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整治。要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执法过程中,运用好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做好询问笔录,立案存档,确保程序规范,证据充分,案卷完备。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媒体炒作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要敢于执法,勇于担当,特别是对阻碍公务人员正常执法或暴力抗法的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五)健全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在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职能,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打造交通顺畅、经营规范、整洁美观的生态旅游县城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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