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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扶贫办、易县财政局关于对部分扶贫项目进行调整、安排的方案
2018-05-29 09:53: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易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易政〔2018〕24号)《易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易县2018年脱贫攻坚实际,以具体项目为抓手,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收回资金项目
1、富岗乡河槽村“养羊100只9万元”(保扶办【2015】66号),“山羊养殖300只28.5万元”、“山羊养殖80只8万元”(【2015】易政13号)项目,资金共计45.5万元,因市场影响,经该村研究,乡镇审核,申请终止该项目,项目资金45.5万元由富岗乡收回交财政局。
2、富岗乡东杜岗村“肉鹅养殖3000只9万元”(保扶办【2014】58号)项目,资金共计9万元,因市场影响,经该村研究,乡镇审核,申请终止该项目,项目资金9万元由富岗乡收回交财政局。
3、富岗乡富岗村“绵羊养殖310只25.13万元”(【2015】易政13号)项目,实际拨付资金24.6209万元,因市场影响,经该村研究,乡镇审核,申请终止该项目,项目资金24.6209万元由富岗乡收回交财政局。
4、“南款、源泉、座山台、柳林庄四个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477.7万元”(【2016】易批字118号)项目中,南款村建设进度缓慢,经财政局研究决定,终止南款村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贫资金148.85万元由财政部门收回。
5、扶贫办“贴息项目80万元”(易批字【2018】29号)项目,由于贴息政策的特殊性,为跨年度贴息项目,当年项目实施,于次年才能审核报账,申请终止该项目。
6、良岗镇大兰村“文化广场、主路建设60万元”(易批字【2017】98号),根据村情实际经该村研究,乡镇审核,申请项目终止。项目资金13万元安排 “护坡建设”,剩余资金47万元由财政部门收回。
二、变更项目
1、西陵镇豹子峪村变压器增容项目2.582万元(易批字【2018】29号),因村内申报时对项目工程量测算出现失误,致使资金不足以完成光伏增容项目,经乡、村申请需将“变压器增容1台”2.582万元项目变更为“变压器增容及配套(光伏配套)”9.2528万元项目,因涉及贫困退出达标建设,需要及时安排。
2、西陵镇太平峪村变压器增容项目2.682万元(易批字【2018】29号),因村内申报时对项目工程量测算出现失误,致使资金不足以完成光伏增容项目,经乡、村申请需将“变压器增容1台”2.682万元项目变更为“变压器增容及配套(光伏配套)”9.353万元项目,因涉及贫困退出达标建设,需要及时安排。
3、西陵镇白水港村变压器增容项目2.782万元(易批字【2018】29号),因村内申报时对项目工程量测算出现失误,致使资金不足以完成光伏增容项目,需将“变压器增容1台”2.782万元项目变更为“变压器增容及配套(光伏配套)”6.8006万元项目,因涉及贫困退出达标建设,需要及时安排。
4、梁格庄镇梁格庄村变压器增容项目2.3505万元(易批字【2018】29号),因村内申报时对项目工程量测算出现失误,致使资金不足以完成光伏增容项目,需将“变压器增容1台”2.3505万元项目变更为“变压器增容及配套(光伏配套)”7万元项目,因涉及贫困退出达标建设,需要及时安排。
5、梁格庄镇夏庄村变压器增容项目3.4813万元(易批字【2018】29号),因村内申报时对项目工程量测算出现失误,致使资金不足以完成光伏增容项目,需将“安装变压器1台及配套设施”3.4813万元项目变更为“安装变压器1台及配套设施”7万元项目,因涉及贫困退出达标建设,需要及时安排。
6、财政局农开办2017年项目(【2017】易批字76号)批复共计资金529.37万元。涉及流井乡主良村“机井两眼,铺管道5公里,砌渠200米,护渠坝60米”项目资金27.81万元;流井乡西豹泉村“建蓄水池1座,建滴灌160亩,整地100亩,鱼鳞坑10亩,硬化路面3.01公里,栽植经济林40亩”项目资金86.59万元;狼牙山镇上隘刹村“硬化路面长4000米,宽8米,厚15公分,共32000平米”项目资金169.86万元;坡仓乡南杜岗村“大口井1眼,铺管道6公里,蓄水池2座,水泥路4公里,整地500亩,植树500亩”项目资金245.11万元。由于建筑材料价格方面发生变化,原评审的资金数额已不符合项目的实际需要。经农开办申请,项目工程量和资金规模进行变更,项目计划投资581.07万元。
7、梁格庄镇中黄蒿村“种植红薯200亩”项目资金40.6万元(【2015】易政13号),于2015年预拨项目资金60%(24.36万元)用于红薯种植项目,项目分3年至2018年完成。2017年建档立卡回头看后根据村情实际,经村申请,乡审核,决定不再使用剩余40%项目资金16.24万元,由梁格庄镇对已完成60%项目进行验收。
三、追加资金项目
梁格庄镇下岳各庄村、奇峰庄村、阳谷庄村“硬化道路40000平米”436.8833万元项目(【2017】易批字76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追加资金40万元,对阳谷庄村路段进行整体改造,硬化新路4030平米。
四、需安排项目
因涉及产业全覆盖和贫困村退出达标建设,需要及时安排项目包括:
(一)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1、 南城司乡以“易县狼牙山中凯大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纽带,建立平台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资金规模21.3万元,带动贫困户71户166人。(主管单位:南城司乡)
2、白马乡以“保定易水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纽带,建立平台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资金规模10.9万元,带动贫困户109户322人。(主管单位:白马乡)
3、西陵镇以“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 作为纽带,建立平台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资金规模129.9万元,带动贫困户433户1246人。(主管单位:西陵镇)
4、桥头乡“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 作为纽带,建立平台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资金规模8.1万元,带动贫困户13户29人。(主管单位:桥头乡)
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共计资金170.2万元。
(二)电力建设项目
     牛岗乡柳树片村为解决村集体收入,需增容光伏配套变压器一台,资金6.6万元(实施单位:柳树片村,主管单位:牛岗乡)。狼牙山镇南管头村为解决村集体收入,需架设村级光伏电站线路,资金4.2万元(实施单位:南管头村,主管单位:狼牙山镇)。电力建设项目共计资金10.8万元。
(三)产业项目
坡仓乡桑岗村巢状市场养鸡、养鹅、养猪、养兔产业到户补贴项目,资金3.143万元(实施单位:桑岗村,主管单位:坡仓乡)。
附件:1、易县退回及收回扶贫资金项目表
            2、易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变更表
            3、易县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追加资金表
            4、易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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